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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赛事-首届义乌国际摄影大展
首届义乌国际摄影大展
责编: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5-07-27 来源:中国摄影报 点击:3942 次  【打印

“新丝绸之路经济带”和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”是中央提出的新的重大战略,将对中国以及国际经济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。浙江作为率先发展、走在前列的东部沿海发达省份,在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打造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。而其中,义乌,这座闻名遐迩的商贸城市,作为全球重要的小商品贸易中心、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城市,与“新丝绸之路”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往来密切、经济互补性强,在“新丝绸之路经济带”和“海上丝绸之路”战略中又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,被中外经济学家称为“新丝绸之路的起点”。

近年来,义乌全方位推动市场提升。办好义博会、文交会、旅博会等七大政府主导型会展项目,走“市场化、专业化、国际化”办展道路,为企业提供广阔展示平台;推动义乌有形市场、无形市场融合发展,着力建设全国网商集聚中心、全球网货营销中心和跨境电子商务高地,把义乌打造成国际电子商务之都;稳步推进国际陆港物流园区、金融商务区、总部经济区等平台建设,促成更多的浙商回归,推动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;在做强进出口的同时,不断做大进口转口贸易平台,拓宽陆上、海上新丝绸之路……

为响应国家“一带一路”战略,进一步打响义乌“新丝绸之路起点”的城市品牌,义乌市和中国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首届中国义乌国际摄影大展。我们期待通过摄影人敏锐的洞察力和独特视角,聚焦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、商贸文化、历史文化、多元文化、自然风光,深入挖掘并展示义乌独特的城市魅力。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相约义乌,积极参与,踊跃投稿。

主办单位: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政府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中国摄影家协会

承办单位:中共义乌市委宣传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义乌市文联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中国摄影报社              

协办单位:浙江省摄影家协会、北京摄影函授学院义乌分院、商城集团、中国摄影报城市摄影联盟  

执行承办单位:义乌市摄影家协会

官方网站:全摄影网(www.cppfoto.com)  

合作媒体:中国摄影家协会网、中国摄影手机报、腾讯网、新浪网、新华网、色影无忌、央广网、国际在线、浙江电视台、浙江摄影家协会网、义乌电视台、义乌商报、浙中新报


征集时间

2015年7月—2016年3月31日(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)


征集内容

以“中国义乌——新丝绸之路的起点”为主题,全面征集反映中国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成果,体现义乌商贸文化、历史文化、多元文化和自然风光等内容的摄影作品,以及“义乌人看世界”等义乌人在世界各地拍摄的优秀摄影作品。

入展作品数量及税后稿酬(分单幅、组照):

金质收藏作品(单幅)      1幅      稿酬人民币3万元

银质收藏作品(单幅)      2幅      稿酬人民币各2万元

铜质收藏作品(单幅)      3幅      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

金质收藏作品(组照)        1组      稿酬人民币3万元

银质收藏作品(组照)        2组      稿酬人民币各2万元

铜质收藏作品(组照)        3组      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

优秀作品(单幅、组照不限)  100幅/组  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

获等级收藏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。以上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,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。入展作品稿酬由义乌市文联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,并由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

征稿细则

1.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等均可参加。

2.作品创作时间不限(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),彩色、黑白不限,单幅、组照不限(组照4-8幅)。

3. 作品必须取材于义乌市境内(“义乌人看世界”主题须取材于中国境外),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。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,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,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,有关律师费、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;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,有关律师费、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;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,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。

4. 作品入展后,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,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(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,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)。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(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)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,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。

5.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,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,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、反馈。

6.中国摄影报、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。

7.对于入展作品,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,以复制、发行、展览、放映、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,并可不支付报酬。

8.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,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。

9.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,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;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

10.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,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。“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”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、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、道德、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。

11.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,不能参加评选;已评选的,将予取消;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、荣誉证书等,并可在媒体上通报。

12.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,不退稿,且不退存储介质。投稿作品在邮寄、发送过程中损毁、灭失或迟到、未到的,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。

13.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。凡投稿者,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。

作品评选

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、学者进行评选。其中:4位评委进行初评,7位评委进行终评。


投稿须知

1.网络投稿:

作者可在全摄影网(http://www.cppfoto.com)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“首届义乌国际摄影大展”中注册,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。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。投稿作品为jpg格式,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—1000像素,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。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,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。

2.光盘投稿:

作品以光盘(CD—R或DVD—R)形式寄至:

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“首届义乌国际摄影大展”办公室收(100007)

联系人:夏雨欣

电话:010—65251661

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,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,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(word文档)。投稿作品为jpg格式,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—1000像素,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。无相关资料的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。

3.网络、光盘投稿不得重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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